
论文化大革命
论文化大革命
路易·阿尔都塞(1918.10.16-1990.10.23)
一个共产主义者,无论立场如何,都不能不经思索就把中国的文革当作诸多事实中的一个或诸多论争中的一场来对待。它首先是一个历史事实,是与众不同的事实,是史无前例的事实。这个历史事实不能归结于仅形势,这个决定的作出,与中国共产党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斗争或应对对中国的军事和政治包围无关,这是一个历时长久且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它深深地植根于过往,并准备着未来,是中国革命的发展,代表着中国革命的一个阶段,一个转变,就这样作为整个中国革命的一部分,同时亦属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因此就它本身而言,需要从其独立性和深刻性来进行研究,而不是以实用主义的姿态把它化约为当前形势的某个方面。另外,它还是一个例外的历史事实。一方面,它史无前例;另一方面,它引起了巨大的理论兴趣。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一直说,有绝对的必要给通过政治革命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下层建筑提供相应的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为此需要一场意识形态革命,一场发生在群众的意识形态中的革命。列宁曾敏锐地意识到这种必要性,布尔什维克党也在这个方向上作出了巨大努力。但当时的形势不允许苏联把群众的意识形态革命提上政治议事日程。中国共产党则通过一些全新的手段,第一个走上并使群众走上了这条道路,把这种群众的意识形态革命提上议事日程。一个目前为止始终停留在理论状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论点与作为此论点之实现的全新历史事实之间的趋同,任何一个共产主义者都不可能无动于衷。这种趋同能激发一种巨大的兴趣,政治与理论兴趣。当然,这个事件的新颖性、首创性和形式上的出乎意料,少不了会使人张皇失措。从而,至少在原则上,如果没有在自己掌握的原始材料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对文革的政治和理论依据进行分析,就无法对它作出评判。
首先,必须把文革当作一个政治事实来分析,这样做的前提,是要同时考察:它所介入的政治形势;所确立的政治目标;所获得、运用的手段和方法。其次,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原理(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研究这个政治事实,同时要问这个政治事实是否符合这些理论原理。在官方声明中,中国共产党强调了文革的根本政治原因:社会主义国家,在基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仍然存在着走什么道路的问题。是将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还是半途而废,向资本主义倒退?这个问题,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1966年8月15日《人民日报》社论)文革就这样毫不含糊地被当作对一个特别明确的政治问题的政治回应。这个问题被称为“尖锐的”、“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在一定的政治形势下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这种形式从本质上讲,这并不是一种“全球”形势,引发文革的那个形势本质上在社会主义内部。但这一形势本质上同样也不是由中国共产党和苏联共产党之间的论争冲突所构成的。这一冲突对于文革来说,是相对边缘的。文革首先并不是对这一冲突的回应。文革所回应的是另一个根本的问题,而上述冲突只不过是那个问题的一个方面或后果。文革的形势是由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发展的一系列现实难题构成的,当中国共产党说“这个问题,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时,他们谈论的是中国。但同样很清楚的是,文革的形势并不仅仅是中国革命的发展所面临的难题。通过中国的形势我们可以发现,这种形势直接或者间接地关系到所有社会主义国家。
要理解这个构成了文革政治形势背景的至关重要的根本难题,就必须到这个难题出现的地方去寻找它。切不可在“全球”形势(即帝国主义侵略)或“中苏两党冲突”的形势中去寻找这一难题,而必须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形势中,或更一般地,到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内部形势中去寻找这一难题。社会主义国家,即在发生了社会主义政治革命(虽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夺取政权,但最终都实行了无产阶级专政)之后,又发生了经济革命(对生产资料进行了社会化,建立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国家。因此,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并且一旦时机成熟,这个国家就准备过渡到共产主义。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工作。然而,在中国共产党看来,对社会主义革命经验——包括“正面和负面的经验”,成功和失败、困难和成就、以及革命在各个国家中的进展——的批判性审视表明,任何社会主义国家,那怕它“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都已经、正在或即将面临一个至关重要的难题:即两条“道路”的难题。
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形态革命转变的各个阶段,存在“倒退”的客观危险。这种危险取决于革命党(不仅在总路线中,而且在其具体的施行中)所遵循的政策,取决于这个政策的正确性或错误性,取决于决定各目标的方式,取决于这些目标之间的层级关系和相结合的方式,取决于这个政策所确立的各种客观机制(经济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机制)。存在着这样的逻辑和必然性,即这些机制有可能会使社会主义国家“向资本主义倒退”。此外,由于帝国主义所拥有的各种手段可能从社会主义国家某些要素中所获得的支持而进一步增加了。因为帝国主义会通过填补社会主义国家的某些空白(比如意识形态),通过利用社会主义国家自己的机制,将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上中立化,使它为自己所用,从而在经济上统治这些国家。根据这一普遍存在的风险,借用中国共产党当前所用的语言,我们可以问:仅仅因为一个国家完成了政治的和经济的双重革命,社会主义的未来就能百分之百得到保证,也就是说,决定性地得到保证,没有反复了吗?这个国家就不会向资本主义“倒退”了吗?我们不是已经有了这种倒退的例证(南斯拉夫)吗?因此,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难道不可能在保持其社会主义的某些或一些外部(经济的、政治的)形式(甚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这种形式)的同时,却赋予其截然不同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内容(资本主义复辟的机制),从而任由帝国主义逐渐在政治上将自己中立化,然后在政治上利用自己,最终在经济上统治自己吗?这个难题与中国共产党关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有可能“倒退”回资本主义这个论点是一致的。正是根据这样一个普遍的论点,才可以说,社会主义国家持续地面临着“两条道路”的选择。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今天),这种选择变得尤为关键。因此,尽管社会主义国家在革命中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有两条道路摆在它们面前:
——革命的道路,这条道路将带领人们超越已经获得的成就,走向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并最终向共产主义过渡;
——倒退的道路,这条道路带领人们从获得的成就上后退,使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上被帝国主义中立化并被其利用,进而在经济上被帝国主义统治和“消化”:这也就是“倒退回资本主义”的道路。
于是,两种道路的选择就是:要么“半途而废”,也就是说倒退;要么不“半途而废”,也就是说,继续前进。在中国的官方文本中,前一条道路被径直定性为是“资本主义”道路(因此也就涉及到“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问题),而第二条道路被径直定性为“革命的道路”。这就是文革的政治形势所提出的占主导地位的政治难题。对中国而言,文革为这一难题提供了解决办法。但很显然,这一解决办法,正如这个难题一样,在其意义和后果两方面都远远超出了中国的形势。中国共产党是这样说的:我们站在十字路口上。我们必须选择:要么半途而废,事实上这意味着尽管我们说着相反的话,但是还是选择了倒退的道路,“资本主义道路”;或者我们继续前进,采取必要措施,继续沿着“革命的道路”前进。恰恰在这里,文革介入到了中国的形势中来。中国共产党宣布,为了巩固和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为了保证它的未来,并时刻防止它不冒任何倒退的危险,必须为之前政治的革命和经济的革命补充第三种革命:群众的意识形态革命。中国共产党将这一群众的意识形态革命称之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这场革命的最终目的是改变群众的意识形态,用一种新的群众的、无产阶级的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去取代仍然弥漫在中国社会群众中的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并通过这种途径,给社会主义的经济下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提供一种相应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这个最终目的规定了文革的远期目标。文革只能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工作。然而,从今以后,这一最终目的就与这个形势的根本性的、占主导地位的难题——十字路口的难题、两条道路的难题——结合在了一起。在确定当前各目标层级关系的中国官方文件中,这种结合清楚地突显了出来:“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因此,文革应当从党内、从决定一切的党自身开始,并在其他所有领域同时展开。文革单刀直入地向领导干部提出了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即他们要走哪一条道路的问题,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革命的道路”的问题。这一根本目标毫不含糊的指明了文革所要回应的根本难题。当然,从现在开始,文革有了其他目标。由于意识形态存在于一定社会的全部实践中,所以文革就同时涉及到了出现在经济实践、政治实践、科学和技术实践、审美实践、教育实践等等中的其他意识形态形式。在所有这些领域,文革都提出了一些根据其长远目的而确定的近期目标。归根到底,它们都与解决这样一个根本难题结合在一起:即两条道路的难题。
文化大革命必须是一场群众革命的原则之上,这场革命要改造群众的意识形态,而且要通过群众自身来改造。事实上,问题不在于改造意识形态,或改进某些知识分子和领导干部的认识,甚至不在于专门改造共产党的意识形态,问题在于改造全国数亿群众的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习俗。然而,这样一种群众的意识形态改造运动,只能由群众自己在群众组织中并通过这种组织来完成。这样一来,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就在于最广泛地发动群众,最坚定地相信群众,并要求所有政治领导人毫不犹豫地大胆追随这条“群众路线”。必须让群众发出声音,必须相信群众的首创精神。会有一些错误产生(它们在一切运动中都是不可避免的):这些错误将在运动中得到纠正,群众会在行动中自己教育自己。但绝不能以“可能”会犯错误或过火为借口,预先约束和阻碍这一运动,这样会破坏运动。同样必须预见到,这一群众运动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有时还是很严重的阻力,这些都是正常的,毕竟文革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这些阻力可能来自旧统治阶级的代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来自被误导的群众,甚至可能来自党的某些领导人。必须有区别地对待这些阻力,辨明敌友,并在反对派中间区分出敌对的无可救药分子、墨守成规或不明就理的领导人、犹豫不决的人和胆小怯懦的人。无论如何,即使是在反对资产阶级敌对分子时,也应当一直坚持劝导和说服,而不应进行打击、诉诸暴力。
群众只能在群众组织中行动是文革最富原创性的手段,出现了专属于文革的组织。这些组织与其他的阶级斗争组织(比如工会和党)不同。这种专属于文革的组织就是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组织。这些组织最初似乎来自基层的首创,就像列宁在苏联所做的一样,
中国共产党认识到这些组织的重要性,为它们提供支持,将他们的榜样在文革中全面推广,即公开号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青年建立专属于文革的组织。在把这些新组织与旧组织、新目标与旧目标联系到一起时,中国共产党是十分谨慎的。因此,我们总会发现:文革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并且无论在工厂还是在农村,文革的目标总是与“社会主义教育”所确定的那些目标结合在一起;大学生组织既不应该出现在工厂中,也不应该出现在农民群体中,因为在那些地方,工人和农民要自己发动文革;文革不应当阻碍生产,相反,应该促进生产。同时,中国共产党宣称,这场运动的先锋,目前是那些青年群众组织,主要是城市青年,首先是中学生和大学生。这虽然是实际状况,但它的政治重要性是很明显的。一方面,正在培养中国青年的教育系统实际上还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堡垒;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国家,未经革命斗争和战争洗礼的青年构成了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他们是未来生死攸关的一部分。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听着长辈们受剥削的故事长大,这些都不足以保证青年人就是革命的。不管这一年龄的人多么有活力,如果由于政治上的不负责任,他们被遗弃在意识形态的混乱或空白中,那么,在实际上,他们就是被交给了各种自发的意识形态形式,而后者会不断地去填补这一空白。那是一些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它们要么继承自本国的历史,要么是由外界输入进来的。这些意识形态形式很自然会在学者们和其他专业人士的实证主义、经验主义和“反政治的”唯技术论中找到支持。相反,如果社会主义国家让自己的青年参与一项伟大的革命工作,如果这一工作可以在实践中教育他们,那么这些青年就不仅会在文革中改变现有的意识形态,还会通过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斗争而自我成长,从而改变自己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无论是哪一种意识形态,都对青年起着最大的作用。问题是要弄清楚,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青年来说,起作用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文革从总体上回答了这个问题。
必须指出的是,对文革的号召、对群众的号召、对发展文革群众组织的号召,它们的方法,包括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条件,都是由共产党制定的。这就意味着党依然是中国革命主要的核心领导组织。同样必须指出的是,党最坚决地确定了文革的理论和实践原则,它的最高原则:毛泽东思想。这是一种运用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经验中的马列主义,以一种可以直接被群众所理解的形式表达出来的马列主义。所以,文革既不是对群众盲目“自发性”的欢呼,也不是政治“冒险”。对群众的号召、对群众的信任,以及群众组织的创立,都是与群众的需要和群众将来可能的发展相一致的。但是同时,文革又是党的一个深思熟虑的决定,它建立在对局势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因而建立在关于理论和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基础上。同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文革的最高原则都是马列主义。
文革的核心论点,即社会主义国家向资本主义“倒退”的可能性的论点,这个论点无疑会与一些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解释信条相抵触如果如果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具有宗教本质的历史哲学,对社会主义进行保证,把它当成是人类历史从一开始就向其迈进的目的地,那么这个论点就是无法想象的。但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种历史哲学,社会主义也不是历史的终点;如果马克思主义是一种进化主义,这个论点同样是无法想象的。在对马克思主义的进化论解释中,存在着一种关于生产方式的必然的、得到保证的前后次序:谁都不能跳过某种生产方式。人们保证了自己始终只会向前发展,从而在原则上排除了一切“倒退”的危险,但马克思主义同样不是一种进化主义,它的历史辩证法观念承认滞后、曲折、非重复的倒退、跳越。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某些国家能够不必经过资本主义阶段就“进入社会主义”。正因如此,才可能向某种在原则上已经被跨越的生产方式倒退。但也正因如此,这一倒退并不是完全简单地向后回到原原本本的旧形式,相反,倒退通过一个不一样的过程而实现,那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体系中插入一些形式上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外表下产生一种新颖的资本主义形式;最后,如果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经济主义,“倒退”这个论点也是不可能的。在对马克思主义的经济主义解释中,只要社会阶级的经济基础被基本废除,就可以断言社会阶级已经消亡,同时消亡的还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从而还有党和国家的阶级属性。总之,断言社会主义的胜利得到了“最终保证”,但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种经济主义。
事实上,一个社会阶级不仅仅由成员在生产关系中的位置来界定,因而不完全由生产关系来界定,它同时还由其成员在政治关系和意识形态关系中的立场来界定,而在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政治关系和意识形态关系仍将长期是阶级关系。毫无疑问,界定一个社会阶级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生产关系,但阶级斗争构成了一个体系,它在不同的层面进行,某一层面的改变并不能取消其它层面的阶级斗争。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消灭了有产阶级的经济基础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阶级斗争仍会在政治层面,尤其是意识形态层面上残酷地持续下去。因此,各社会阶级在本质上是根据政治的阶级斗争形式、尤其是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形式来界定的:根据在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斗争中站在哪一边。这并不意味着经济不再对各社会阶级具有决定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根据不同的历史阶段,会持续存在某些经济关系,它们构成阶级区分和阶级斗争的经济基础。同样,收入上的显著差异也能充当阶级区分的经济条件,这些区分对某种阶级斗争的继续存在来说是必需的,但这种阶级斗争却基本上在经济领域之外,即在政治领域、尤其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上演。
要点在于:“倒退”的论点假定,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某种历史形势下,意识形态能成为决定一切的战略要点。因而,岔路口就在意识形态领域。未来就取决于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国家的命运就在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中上演。这个关于在工人运动史的某种政治形势中意识形态可能起支配作用的论点,只会触犯那些经济主义、进化主义和机械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那些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一无所知的人。只有那些混淆了经济因素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和在特定生产方式中或政治形势下某种特定因素的支配作用的人,才会对这个论点感到惊讶。因此,文革的决定和实施相当于宣告了两个论点:
——在社会主义国家,“倒退”的过程会从意识形态方面开始;其影响通过意识形态传递,并逐步触及到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
——通过在意识形态领域发动一场革命,通过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阶级斗争,可以阻止或扭转这个过程,并引领社会主义国家走上另一条道路:革命的道路。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主义国家消灭了旧的社会阶级的经济基础,就可以认为它已经消灭了阶级因而消灭了阶级斗争。就可以认为阶级斗争已经被超越了,即便它在政治领域,并且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里仍在继续上演。看不到阶级斗争尤其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就是将意识形态领域拱手让给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接下来,以复辟资本主义为目的的意识形态机制、政治机制和经济机制就可能会被建立起来。接下来,就会是政治的中立化,社会主义国家被帝国主义在政治上利用、在经济上统治。如果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具有社会主义下层建筑,另一方面具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建立在这样一个矛盾之上就无法想象它能够持久地保持社会主义性质。文革从此矛盾中得出了一些结论:为了给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下层建筑赋予一个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就必须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一场革命。这个论点并不新鲜,马克思与列宁经常提及。马克思说:每一个下层建筑都应该有一个与它相适合的上层建筑,并且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应该改变其基础和形式的,不仅是政治和经济,还有意识形态。列宁也曾公开说过文化革命是十分必要的。意识形态就是那种在社会中起区分和粘合作用的东西,无论所涉及到的是技术区分还是阶级区分。意识形态是对整个社会的存在来说不可或缺的一种客观现实。尽管意识形态调节着个人的生活与他们的生存条件、他们的实践、他们的对象、他们的阶级、他们的斗争、他们的历史和他们的世界等等之间的关系,但意识形态的性质并不是个人的或主观的。正如社会的所有层面一样,意识形态由一些客观的社会关系构成。正如存在着生产的(经济的)社会关系一样,也存在着政治的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的社会关系”。要认识意识形态,就必须认识那些社会关系,以及构成这些社会关系的东西。它们不仅由“观念–表述”体系构成,还由“态度–行为”体系构成;因此,它们由“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构成。因此,意识形态不仅包括观念体系,也包括“态度–行为”的实践体系。观念和习俗是辩证联系的,根据阶级处境,根据形势,根据它们所在的领域,观念与习俗之间可能具有总体的或部分的同一性,也可能有错位或矛盾。无论如何,意识形态革命必然不仅仅是观念(或意识形态)上的革命,它还是实践的态度、行为(或风俗)上的革命。意识形态的这种双重性质让我们懂得,一些意识形态倾向能够像被铭刻在观念中一样,被铭刻在某些行为和某些实践的态度中。它让我们懂得,某些习性或工作习惯,会具有意识形态的含意,并且可能会与革命的意识形态相背离,哪怕这种作风和习惯是发生在社会主义领导人身上。因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能够在某些实践中,即在社会主义领导人的某些政治的、技术主义的和官僚主义的习俗中,找到支持。这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等人的实证主义或实用主义态度中找到支持完全一样。如果这些“工作习惯”和“领导习惯”大行其道,它们就不再仅仅只是私人的怪癖或瑕疵:它们会成为,或将会变成社会区分的象征,使人站在意识形态阶级斗争的另一边。例如,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军事领域的领导人,他们的官僚主义或专家治国论的行为,都会在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领域里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进攻提供同样的支持。文革之所以严肃对待这种威胁,是因为它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相一致。新鲜的是,这个理论论点今天出现在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实践的议事日程中。在工人运动史上第一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既感觉到有将这个论点付诸行动的必要性,又同时具备这样做的能力。说这个论点从根本上来说是经典的还不够。把它付诸行动的实践才是某种新鲜的东西,这一实践反过来又照亮了这个理论论点以及支撑它的那些原理。不学习一些关于意识形态和群众的新东西,就不可能进行一场群众的意识形态革命。在这里我们开始发现,文革不仅仅是根据现有的理论原理提出一些理论难题,它还迫使我们去关注由它的实践所生产出来的或必然会生产出来的一些新的理论知识。
中国共产党的论点意味着:存在着专属于文革的群众组织,因而这些组织是与党的组织有区别的。对于许多共产主义者来说,这些有别于党的新组织的存在构成了明显的难题。就经济的阶级斗争组织(工会)和政治的、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组织(党)之间的区别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这种功能上的区别是与组织形式上的区别并驾齐驱的,工会是群众组织(并不需要民主集中制)。党是先锋队组织(需要民主集中制)。因此,到目前为止,党同时负责了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斗争。但文革带来了一个惊人的创新,创造了全新的第三种组织:专属于群众意识形态斗争的组织。无疑,这种组织也要执行党的决定,但它又与党有所区别。此外,它把自己和党区别开来,是因为它和工会一样,是一种群众组织。从形式上看,我们可以说,组织间的区别反映了社会现实各机关或各层面的区别。在经济层面,有一种群众组织(即工会);在政治层面,有一种先锋队组织(即党);在意识形态层面,也有一种群众组织(即那些文革组织)。但或许应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这种组织此前并不存在,我们可以谨慎地指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在以下事实中找到,即对于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来说,党和工会的位置变了。革命夺取政权之后,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党必须负责管理国家、国家权力以及国家机器。因此,党和国家机器之间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部分的融合。由此出现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难题,这也是列宁晚年在一些文章中以一种悲剧性的方式提出来的难题:如何调节党和国家的关系,以避免犯官僚主义和专家治国论的错误,避免它们的严重政治后果?列宁试图通过一个机构(即工农检察院)来解决这个难题。这个机构是党的衍生物。它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组织,更不要说是群众组织了。四十年后,中国共产党通过文革,回应了列宁以悲剧性的方式所提出的这个难题。文革的回应:不是建立一个控制党和国家之间关系的机构,而是发动群众运动和建立各种群众组织。当前,这些组织在文革中的“首要”任务,就是去揭露和批判那些脱离群众的领导——他们因为自己的观念和习俗,因为生活、工作和领导习惯,沾染了官僚主义和专家治国论的风气,放弃了革命的道路而走资本主义道路。文革就这样为列宁的难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解决办法。在党半被动半主动地和国家相融合的时期,要迫使党把自己与国家区别开来,负责第三种革命的第三种组织就必须与党区别开来。如果这些分析在原则上是对的——虽然它们还只是概括性的,那么很显然,文革就或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所有共产主义者。文革在政治和理论上的最大好处在于,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关于革命的观念的庄严提醒。政权的夺取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并没有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主义革命问题。在帝国主义威胁笼罩下的世界,阶级斗争依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继续。因此,首先是意识形态中的阶级斗争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命运:前进还是倒退,革命道路还是资本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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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
因为我在认知里纳粹主义就只是和种族主义差不多,想看看纳粹人所写的理念与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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