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字节跳动对二创创作权的掠夺行为?
最近字节跳动将数个网络上的由网友共同创造的热门二创形象注册了创作权,垄断了这些二创形象的收益权,这是不是对网友们共同劳动成果的掠夺?对原形象版权持方利益上的侵害?
如果以后该类情况愈发频繁,是否会打击网友的二创热情?并使版权方反对二创?
可以预见,这种行径必然进一步破坏互联网的开放精神,未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开放的互联网精神?并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利?(无论原创还是二创)
如果以后该类情况愈发频繁,是否会打击网友的二创热情?并使版权方反对二创?
可以预见,这种行径必然进一步破坏互联网的开放精神,未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开放的互联网精神?并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利?(无论原创还是二创)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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